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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結合目前全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切換情況,決定調整全市醫療保險門診慢(特)病認定及城鎮職工特藥使用流程。6月25日,市醫保局發布調整通知。
全市推行網上申報
全市推行門診慢性或特殊疾病網上隨時申報、醫療機構評審認定新模式。
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門診慢(特)病患者本人(以下簡稱申報人)可登陸“國家統一醫保信息平臺公共服務管理子系統”(以下簡稱“認定系統”),進行在線注冊,填報申報人基本信息和申報病種,同時上傳原發病歷資料及近一年門診就醫資料;自主選擇具有認定資格的定點醫療機構(申報人不自主選擇的,認定系統將為其分配定點醫療機構及相應科室);填寫完整提交。
特殊人員(包括異地安置、年老或行動不便、運用智能技術困難、居住偏遠等)不能現場認定的,可通過親屬、村衛生室、鄉鎮衛生院、社區居委會、參保人單位醫保專管員負責完成網上申報,需在認定系統中選擇特殊人員選項,填報不能前往現場認定的具體原因并做出個人承諾,直接由醫師進行線上認定。申報之后,將按程序進行初審、復審。
申報人(或代辦人)在受理申報20個工作日后,通過認定系統查詢認定結果。認定之日起,即可按規定享受門診慢(特)病待遇。
為方便參保群眾,各門診慢(特)病認定醫療機構在積極開展線上申報認定的同時,保留線下申報途徑,同時縮短申報認定周期,原則上隨來隨受理,每月認定一次。
門診慢(特)病就醫購藥定點限制調整
同時,門診慢(特)病還調整了門診慢(特)病就醫購藥定點限制等事項。
放開全市門診慢(特)病患者只能選定一或兩家門診慢(特)病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的限制。統籌區內門診慢(特)病患者可在我市任意一家門診慢(特)病就醫購藥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;異地安置門診慢(特)病患者,可在安置地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,在全省未開通省內和跨省門診慢(特)病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前,仍按規定到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審核報銷。
新參保的城鎮職工靈活就業人員應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3個月后方可申報門診慢(特)病。
城鎮職工特殊藥店購藥流程調整
需要使用特殊藥品的參保職工在特藥定點醫療機構審核備案后,初次使用特藥時,先由其所選定的的特藥責任醫師開具紙質處方(需特藥醫師簽字,處方有效期三天),經特藥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部門審核確認,并加蓋特藥處方專用章,再攜帶特藥處方及《邢臺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藥品使用申請評估表》到所選定特藥定點藥店刷卡購藥。特藥定點藥店應保留并登記《邢臺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藥品使用申請評估表》,第二次及以后購藥不再出具。
鑒于系統研發遲緩,為減輕特藥患者資金墊付壓力,在特藥系統開通前,由特藥定點藥店按報銷比例墊付資金,特藥患者保留所有單據,待系統正式上線后予以退補結算。(邢臺日報社全媒體記者侯東杰)